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10-09 15:33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2024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7:00。
(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身份信息、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3.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4.注意事项: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信息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三)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为临洮县教育局。
(四)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签名不清晰、不完整,请务必重新签名,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务必于体检前填写体检表及首页基本信息、粘贴报名同底的照片(详见体检表“填表说明”),之后去医院体检,体检各项目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整。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25日17:00(工作日内)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临洮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6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3.委托办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附件3:《授权委托书》),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中职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定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下半年认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及时到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②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6)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七)证书发放
临洮县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发放时间咨询电话:0932-2230291。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认定公告,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事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附件1-3 |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授权委托书》
临洮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临洮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MKNphEEtreJS693Ex0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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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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