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03-20 15:51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旗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00—12: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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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旗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高中教学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15人,其中:高中语文3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心理健康1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生物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报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0日(不含)至2005年3月10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在我旗教育系统连续工作10年以上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条件: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4.教师资格条件: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报考;以上人员须在签署《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应聘岗位。
7.专业条件:详见招录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东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一楼102室。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方式
1.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 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 3:1比例的岗位,可降低为 2:1比例,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2.初试。满分100 分,采取现场答辩 (3分钟以内) 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 3:1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方式:讲课10分钟(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
4.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其他岗位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未进入体检环节、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可降低为2:1比例开考。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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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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