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chuan.hteacher.net 2018-03-23 19:07 四川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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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泸州市江阳区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阳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为江阳区,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和必备的材料
(一)我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后文)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网报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确认通过后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非财政供养人员,单位不出具由户籍所在地出具);
户籍未在我区,人事关系在我区,人事档案由我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7. 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8.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9. 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10. 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式一份;
11.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2.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申请另一类教师资格认定,另需提供《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附件2)和上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只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以上1-7项材料。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网址: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2018年4月1日—4月10日。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江阳区户籍的选择认定县区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4月11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305室(教育局人事股)。
要求:带齐教师资格申请的必备材料。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后,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提前通知体检集中地点。
预计时间:2018年4月21日—5月4日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再参加)
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幼儿园、小学、初中由江阳区教育局负责,预计时间:2018年5月5日—5月27日;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时间由市教育局通知。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五、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将公布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及时查看查收。
联系电话:0830-3123593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 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 |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泸州市江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不能申办幼儿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专业人员不能申办小学教师资格证)。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等级要求
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除语文学科以外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四、温馨提示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四) 咨询电话:0830-3123593
责任编辑:四川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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